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拟对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比选。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。
一、项目名称: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服务项目
二、项目编号:QCZX-BGS-20260310
三、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7.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。(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)
四、比选文件发售方式:
比选文件详见公告下方附件1。
五、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:
(一)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:盖章密封纸质版文件
1.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,任何行间插字、涂改或增删,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。
2.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/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(或加盖私人印章),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,不得使用专用章(如经济合同章、投标专用章等)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。
3.响应文件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,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。
4.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,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。
5.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,除另有规定外。
6.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,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。
7.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、采购项目编号、包件号及名称(若有)、供应商名称。
8.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。
9.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,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。
(二)递交地址: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(成都市龙泉驿区幸福路388号)行政办(综合楼4-12)
(三)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3月16日09时00分(北京时间),逾期递交的比选文件恕不接收。
(四)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:
1.单位介绍信;
2.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。(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),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。
五、比选时间:2026年3月16日12时00分(北京时间)。
六、比选地点: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(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幸福路388号)。
七、本比选邀请在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,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。
八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
地址: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幸福路388号
联 系 人:周老师
联系电话:028-84851799
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比选文件.docx

